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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快乐------李洪斌


 

        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说,一提起律师,人们自然会想到“为弱者呐喊、向强权抗衡”的高大形象,“无拘无束多自由,谈笑之间黄金来”的潇洒形象,“凭三寸不烂之舌挽狂澜于既倒”的智慧形象以及“挑战权力,抗衡权力”的民主形象。

  应该说,这些联想都是律师固有形象和职业特征的概括,也是影视文艺作品中常见的律师形象刻画。但,律师更是一种职业,他们既要坚守法律人的神圣职责,也要养家糊口;他们既要舌战各方于法庭,也要为调查取证奔走于田间;他们既要为跨国资产收购出谋划策,也要为民工讨薪夜宿工棚,遭受黑心老板的骚扰和“黑打”。

  当快乐成为我们这个忙碌、浮躁社会的奢侈品时,律师应该是、真正是快乐的。

  律师的快乐源于辩论

  中国自古就缺乏辩论,信奉说教。西方国家则是辩论的乐土,古希腊、古罗马留下的太多精彩辩论故事,至今为世人津津乐道。

  辩论,可以充分激发辩论者的激情,使思维高速运行,在不同观点的碰撞中擦出智慧的火花,生产真知灼见;催人提高,逼人进步。

  辩论,是在地位平等、程序公正的背景下智慧的和谐交锋,否则,就是批斗。法庭的辩论就是在法律设立的程序内,在有充分权利保障的机制下进行的。所以,真正的辩论本身即具有民主、自由、法治的属性。人类对民主、自由、法治的需求如同对水与空气的需求一样,是天生的,不可压制和剥夺的。

  律师的快乐源于谈判

  谈判,是生活中的常事。在办公室、在家里、在饭店,通过当面、电话、视频和电子邮件,每天都在进行着。只要两个人或更多的人聚在一起为了解决问题、化解分歧或者为改变现状而交流,他们都是在谈判。

  但是,大多数人并不以谈判为生,而律师是。

  律师的职业是谈判。律师的工作职责就是解决客户的问题,不论这些问题是纠纷,还是贸易,是索赔,还是项目合作、资产并购。谈判是解决冲突、争端以及弥合分歧的最佳方法,也是维持商业秩序唯一有效的途径。

  律师的谈判是将法律技能、人际交往、谋略智慧融合在一起的过程,谈判能力是律师综合能力的体现。

  人说世上最难的两件事是把自己脑袋里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合法地装进自己的口袋。当通过谈判,使各方接受你的意见并促成问题的解决、合作的成功,你就干了世上最难干的事情之一。如果同时还能赚上一笔丰厚的律师费,那你就同时完成了世上最难的两件事。你还不偷着乐?

  律师的快乐源于对制度的设计

  有社会关系就有制度。制度有大小。国家的法律、政策是制度,企业的内部管理规章是制度,企业之间的合同也是企业之间应遵循的制度。

  律师是法律的践行者。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现有的规范存在哪些缺陷,他们最清楚。我们发现,很多的法律、规范是律师提出制定、修改意见被采纳后形成的。

  企业之间广泛地存在着买卖、租赁、建设等有名合同,同时大量存在交织若干法律关系、涉及多项合同标的、履行期限很长的无名合同,它的内容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律师在起草这类合同时,与其说是在起草合同文本,不如说是在整合项目资源、采纳各项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对双方甚至N方的关系界定、权利义务设置、操作步骤与路径、风险控制预案及纠纷解决机制等进行制度化设计,提供完整、完备的方案。

  当你亲自设计的制度为全体公民或相关企业、个人接受、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时,强烈的成就感不触及你的快乐腺吗?

  律师的快乐源于职业思维

  学习,是为了追求知识。但我说,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训练正确的思维方式,知识的积累仅是思维的基础。

  现代社会,随着教育形式的多元化,大家对涉及一个公民的基本法律知识都已具备。而律师除了掌握法律条文外,他的立身之本就在于通过长期的专业训练,具备了异于普通人的法律思维。

  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普通的社会人多以感性方式思维,以社会公众的道德标准评判是非。企业家普遍具备极强的经济思维,即以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效益比思考问题。而律师则是以理性的、规则的、逻辑的思维去认识、分析问题。律师法律思维的基础是查实的证据,思维的过程是缜密的逻辑推理,思维的结果要用规范的语言表述。

  人们为什么要聘请律师呢?说到底,就是他们的感性思维、经济思维在解决法律问题时,需要律师特有的法律思维以及在这种思维指引下的法律智慧、专业技巧的指导和帮助。

  当别人都在人云亦云的时候,你以自己的思维方法和思考角度,使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从烟雾弥漫的争议之中脱颖而出并一举澄清认识、解决问题时,你还会郁闷着吗?

  律师的快乐源于更新是永恒的工作主题

  喜新厌旧是人性的一面,不要用道德的眼光审视它。人们在对自己职业的认知上尤其讨厌千篇一律的程式化的工作。

  律师职业却有一个不变的主题:更新。

  律师在工作中面对不同的当事人,接触各种类型的案件事实和项目,听他们诉说,帮他们分析案情并提出处理方案。律师的工作方法、工作内容生动活泼、常做常新,极富挑战、充满乐趣。

  律师的业务千案千例,经常遇到自己并不熟悉的知识领域,律师必须先掌握、了解相关的知识,或查阅、或请教、或研讨。律师工作的过程就是不断学习、积累新知识的过程。律师也因此显得“博学”。

  律师的工作有合作、也有独立操作,即使在合作的时候也强调独立思考。每个案件和项目对经办律师思考的深度、广度都有极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每一位律师不断地提升自己,才能不负当事人所托。

  工作内容的更新、个人知识的更新、个人能力需不断提升,实现着律师个人生活的意义。

  当然,律师职业并不都是快乐的,尤其是在当下的法治环境下,也许只能说是“快乐并痛着”。经济的发达、社会的和谐、司法环境的改善、民主与法治的推进,是包括律师在内全体中国人的共同目标。关键是,我们只要有快乐的心境,就能更多地创造快乐的源泉,就能发现快乐、享受快乐。

  李洪斌律师简介

  李洪斌律师,四川安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成员、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优秀律师、本会首席法律顾问。